低頭看到,範科恩·蒂斯扭曲的臉部對著自己的胸部,而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刺入自己雪白的肌膚。你說你不想要結婚。 longchamp皮革包 答應你了。一邊刻著,蒂斯一邊唸道,原來你是從未想過要和 longchamp neo 在一起。你最大的願望是把 longchamp neo 丟進監獄,然後你開始新的生活。 longchamp neo 送給你的定情信物,你竟敢丟掉。你能丟掉東西, longchamp neo 不信你能丟掉你的身體。 longchamp neo 要你一輩子都帶著這個印記,活著!
這個突如其來的財富,是阿曼達的。只有在那一刻,才有人如此近距離的靠近過自己的身體。也只有 longchamp小羊皮 ,把東西放進自己的口袋裡,自己也會渾然不知。在當時, longchamp neo 會把這個東西交給葉龍天。是因為不想要被人看到,也就是說,那個人是蒂斯。也就是說,這個東西和範科恩·蒂斯有關係?葉龍天把玩著黃金挂件,心裡思索著。可是這也說明一件事情,阿曼達一直隨身攜帶著這個物件,雖然 longchamp neo 極力想要忘卻那一段歷史,但是 longchamp neo 捨不得全部忘記。
longchamp neo,這個像訂婚戒指的東西……難道範科恩·蒂斯曾經想要和阿曼達結婚?一個暴徒,恐怖分子,把血腥當做生命真諦的人,曾經想過要安定下來,過普通人的生活?這是無法解釋,也是絕無可能的。終於,阿曼達透過淚水迷濛的眼睛,看到自己兩個ru房之間的印記,血已經止住了。用了一種非常特別的藥物,是用在戰爭中的,在一分鐘之內,再是猛烈的傷勢,只要不是大動脈,都能止住血液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